水、电、土木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水、电、维修服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增强供水、供电、土木维修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项目
1.水电供应
后勤处在市政水、电供应正常的情况下提供24小时持续稳定的水电供应。
2.水电、土木零星维修
后勤处为教学、办公、教工和学生生活区、公共场馆提供水电、土木零星维修服务业务。
二、维修流程
本校教职工在校园网上报修→固定资产管理员和分管主任审批,并通知水电主管→水电主管安排维修工维修→维修工维修并报告维修结果→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维修并请报修人评价维修质量
三、服务承诺
1.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以师生为本”的服务理念,热情为师生服务,努力满足师生的要求,主动征求意见,答复咨询,排除疑虑,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
(1)全天接受水、电故障报修,报修电话:59008851,接到报修后一般情况下当天上门维修,特殊情况不能当天维修的,向用户解释原因并尽快组织维修。
(2)零星维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一般故障当天完成(不超过24小时);停水、停电抢修20分钟内到场;线路故障造成停水、停电的,除特殊情况外,12小时内恢复水电供应,主干管线、设备故障,2天内恢复水电供应。土建维修不超过3天。因故延长工期,主动做出解释。
(3)计划停水、停电,提前一天通过短信通知全校师生。故障停水、停电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属市政停水、停电及时了解故障原因,并将恢复水电供应时间向有关部门通报。
(4)供电电压波动范围符合国家标准,供水压力、水质达到市政标准,维护好变频泵加压供水系统,确保用水高峰期高层水压正常。
四、服务监督与投诉处理
维修服务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违背服务承诺的,客户可向后勤处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后勤处将按后勤管理规定对被投诉人给予处罚,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投诉人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投诉。投诉电话:59008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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