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学校(单位):
经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计划立项数
课题类别 |
委托管理单位 (部门) |
计划 立项数 |
备注 |
|
一般立项课题 |
县规划办 |
180 |
由各县(市、区)规划办推荐 |
|
专项课题 |
1.青年教师专项 |
县规划办 |
80 |
|
2.乡村教师专项 |
县规划办 |
60 |
||
3.德育专项 |
市教育局基教处 |
20 |
由相应的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推荐 |
|
4.教师发展专项 |
市教师发展学院 |
15 |
||
5.教育技术专项 |
市教育技术中心 |
15 |
||
专项课题 |
6.教育学会专项 |
市教育学会 |
20 |
由相应的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推荐 |
7.陶研专项 |
市陶行知研究会 |
20 |
||
8.体育协会专项 |
体育协会 |
8 |
||
9.中职教育专项 |
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
15 |
||
李庾南实验总校 |
8 |
|||
合计 |
441项 |
二、申报方式及程序
2018年度课题试行网络申报、评审,分以下几个程序进行:
1.组织发动:即日起,各县(市、区)规划办、各市直学校、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发动学校(教师)积极选题申报。
2.限额推荐:5月30日前,各县(市、区)规划办、各市直学校、各专项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评审、推荐,建议利用“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评审,并向市规划办提交推荐课题。(注:系统使用培训另行通知)
3.市级评审:6月中下旬,市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匿名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公布立项:公示结束后,下发《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通知》,系统向各立项课题开放研究空间,启动过程管理。
三、申报途径及申报数量
1.申报“立项课题、青年教师专项、乡村教师专项”的,各县(市、区)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县(市、区)规划办→市规划办”的程序申报,市直学校按“申报人→学校→市规划办”的程序申报。申报名额分配:海门、启东、如皋、海安、如东、通州区各35项(其中乡村教师专项不少于10项),崇川区20项,港闸区、开发区各15项,通州湾6项,市直学校(单位)2项/校(单位)。
2.申报“德育专项、教师发展专项、教育技术专项、教育学会专项、陶研专项、体育协会专项、中职教育专项、‘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研究专项”的,请各相应课题管理单位(部门)组织申报。
四、申报选题
1.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及《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项目指南》。
2.鼓励申报人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力量,提出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特色优势和创新程度的选题,并在申报评审书的“所属领域”中填写“自选课题”。
3.专项课题的申报,申报人的身份、年龄、选题方向、研究内容应符合专项研究要求。
五、有关说明
1.3月份通过市级评审,推荐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名单另附),本次不需要再申报。如在省评审中落选就直接作为市级立项。
2.相关文件及附件请至“南通教科工作群”(QQ群)下载。
3.“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敬请提出。
4.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吕亚梅;联系电话:85158202。
附件:1.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2.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
3.南通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办2018年3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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