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教学用品采购项目弃标处理公告
体育教学用品采购项目于2021年12月15日进行评标,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海门市吉如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92920元。本项目评审结束后,我校于2021年12月15日进行了中标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我校于12月17日向海门市吉如贸易有限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明确要求对方在5日内与我校签订相关合同。海门市吉如贸易有限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我校多次催促海门市吉如贸易有限公司签定相关合同,并履行中标人义务,对方在约定期限内始终未与我校签订合同。
鉴于以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我校对该项目成交结果予以作废,并做如下处理:
我校决定将体育教学用品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该项目重新招标时,不再接收海门市吉如贸易有限公司的投标报名材料,如若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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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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